20151108理事長盃排舞競賽觀摩會(報名簡章)



104理事長盃排舞競觀摩會
報名簡章

1、    活動名稱: 104理事長盃排舞觀摩會
2、    活動賽會目的:
排舞運動為樂活養生之活力運動首選,為全民運動並提升舞蹈文化發展視野高度,推行全民體育、培養社區運動風氣,期以帶動更多參與之排舞家族展現多元創新活力且促進身心健康。
3、    活動時間:
排舞聯歡1041108日(日)13:00-17:00
排舞競賽 1041108日(日)14:00-17:00
排舞競賽與排舞聯歡交錯進行。
4、    活動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10(台北體育館)
5、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北市國際排舞協會
、承辦單位:台北市國際排舞協會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6、    活動(競賽)類組:組隊報名排舞比賽
7、    報名方式:
一、報名表件檢附於本活動辦法後,煩請填妥報名資料並於08/31()前郵寄排協各區督導簽名並親送活動組,資格不符或資料缺漏者逕行淘汰。
二、報名方式:各區負責人向排協活動組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0910日(止。(額滿提前截止)
三、聯絡人:
四、洽詢:
8、    參加對象人數:比賽選手,10隊約  300 
排舞聯歡,參加人數約  400
9、    活動計劃摘要(說明):
一、免費報名。
二、由大會抽籤編排競賽順序。
三、如遇特殊狀況必須更改競賽順序,得由主辦單位宣佈,不得異議。
四、對排舞運動有興趣之民眾皆可組隊報名參加比賽。
五、參賽者需事先報名,並以10人(含)以上60人(含)以下之編制組隊報名,現場不受理報名亦不接受參賽者替換,每人以報名1隊為限,不得重複報名其他隊伍,經查重複報名者則取消參賽資格。表演節目除外。預計開放10組參賽隊伍報名,欲參賽者敬請從速報名。
六、競賽由每隊表演一首自選曲目。每首競賽曲目(含進出場)總長不得超過5分鐘。串燒組曲(含進出場)總長不得超過7分鐘。

10、評選機制:
     一、評分標準
審查標準
舞蹈技巧
團隊默契
主題創意
整體造型
比重佔分
35%
25%
20%
20%
二、每隊表演時間依大會規定,以30秒為扣分基準。超過或不足30秒者,扣總成績2分;超過或不足60秒者,扣總成績5分。
三、分數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採四捨五入,同分者依舞蹈技巧、團隊默契、主題創意、整體造型之順序,依分項分數高低評定。
四、參賽團體於競賽日上午11時至舞台報到處完成報到作業,逾時不候,報名後需全程參與所有競賽過程(預定至17時,將視賽程狀況彈性調整)。由隊長統一帶隊前往指定地點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將以棄權論不得異議。競賽當天由隊長配合活動流程依順序出賽。
五、評審由大會聘請排舞界權威、公正人士擔任,參賽者須依大會規定服從評審之評定,不得異議。
11、獎勵辦法:
競賽隊伍:最佳表演獎、最佳團隊默契獎、最佳創意獎、最佳造型獎等個若干名,頒發
        
獎杯、或獎牌、或獎狀
客隊表演:頒發感謝狀
    預期效益:為響應政府推行全民體育及培養社區運動風氣,並將排舞活動推廣到各個社
    
區,特舉辦本活動
     排舞是個團體活動,你不須舞伴.也可一人學習. 這種運動.消耗極大的體力.
    
不僅能使身體更健康.更能增進身體的柔軟度.也因排舞簡單易學所以更能
    
發展成為普遍的(全民)運動。以完成「處處皆可運動」、「人人喜愛運動」的
    
信念,使運動成為市民生活重心,使民眾一起舞出身心健康,以達成
   
「運動臺北、健康市民」的任務
12、注意事項:
1.報名參賽之隊員,應事先確認自身健康狀況許可參與本活動,若因隱瞞致疾病發生之情事,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2.凡報名參加本比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並同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3.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13,300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行單位代扣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稅金。
4.最新活動消息請隨時注意臺北市國際排舞協會官網之公告,並以官網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5.本次活動的過程本單位將全程錄影,而所有相關彩排及正式比賽的過程在參賽隊伍後,都將有可能被運用在往後本單位製作多媒體相關宣傳文宣的內容,參賽人員不得有議。
    6.因受場地限制與比賽團隊安全,比賽期間不提供練習場所,參賽團體請依序就坐。



北市國際排舞協會
104 理事長盃排舞競賽觀摩會 參賽報名表
團隊名稱
    
團隊人數


區督導:
隊長姓名


隊長電話
(市話)
(手機)
聯絡人信箱
隊長:         
參賽舞曲


團隊簡介


參賽成員名單
編號
團員姓名
編號
團員姓名
編號
團員姓名
01


21


4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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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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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39


59


20


40


60


隊伍人員總人數
注意事項
請於報名後主動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以免喪失資格,以執行單位徵收之報名表件為準。 
參賽隊伍須自行準備舞蹈曲目CD,經過測試確認無誤後於活動當日交由主辦單位播放。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聯繫內容為準,主辦單位保留釋義變更權利。 











1.  報名表格若不足可自行複印或來電索取,或至臺北市台北市國際排舞協會官網下載(限使用執行單位提供之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