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簡章
壹、活動名稱:慶祝母親節聯歡舞會暨國際民間交流排舞觀摩賽
貳、活動賽會目的:
排舞運動為樂活養生之活力運動首選,為全民運動並提升舞蹈文化發展視野高度,推行全民體育、培養社區運動風氣及國際民間排舞相互交流之平台,期以帶動更多參與之排舞家族展現多元創新活力且促進身心健康。
參、活動時間:
排舞聯歡:103年06月01日(日)13:00-17:00
排舞觀摩賽: 103年06月01日(日)14:00-17:00
觀摩賽與排舞聯歡交錯進行。
肆、活動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台北體育館)。
伍、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體育總會
二、主辦單位:台北市國際排舞協會
三、承辦單位:台北市國際排舞協會/中正、大同、信義、士林/北投、南港/汐止、板橋/樹林、中和等七區聯合協辦。
陸、活動(觀摩賽)類組:組隊報名排舞比賽
柒、報名方式:
柒、報名方式:
一、報名表件檢附於本活動辦法後,煩請填妥報名資料並於04/18(五)前電郵排協各區督導簽名並親送活動組,資格不符或資料缺漏者逕行淘汰。
二、報名方式:本會各區負責人向排協活動組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05月1日(四)止。(額滿提前截止)
四、洽詢:活動組 蘇燕媛 理事
捌、參加對象人數:比賽選手,20隊約 600 人
排舞聯歡,參加人數約 600 人
玖、活動計劃摘要(說明):
一、免費報名。
二、由大會抽籤編排競賽順序。
三、如遇特殊狀況必須更改競賽順序,得由主辦單位宣佈,不得異議。
四、對排舞運動有興趣之民眾皆可組隊報名參加比賽。
五、參賽者需事先報名,並以10人(含)以上50人(含)以下之編制組隊報名,現場不受理報名亦不接受參賽者替換,每人以報名1隊為限,不得重複報名其他隊伍,經查重複報名者則取消參賽資格。表演節目除外。預計開放20組參賽隊伍報名,欲參賽者敬請從速報名。
六、競賽由每隊表演一首自選曲目。每首競賽曲目總長至少2分鐘且不超過3分30秒。串燒組曲總長至少4分鐘且不超過6分30秒。
壹拾、
評選機制:
一、評分標準
審查標準
|
舞蹈技巧
|
團隊默契
|
主題創意
|
整體造型
|
比重佔分
|
35%
|
25%
|
20%
|
20%
|
二、每隊表演時間依曲目規定,以30秒為扣分基準。超過或不足30秒者,扣總成績2分;超過或不足60秒者,扣總成績5分。
三、分數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採四捨五入,同分者依舞蹈技巧、團隊默契、主題創意、整體造型之順序,依分項分數高低評定。
四、參賽團體於競賽當日上午11時至舞台報到處完成報到作業,逾時不候,報名後需全程參與所有競賽過程(預定至17時,將視賽程狀況彈性調整)。由隊長統一帶隊前往指定地點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將以棄權論不得異議。競賽當天由隊長配合活動流程依順序出賽。
五、評審由大會聘請排舞界權威、公正人士擔任,參賽者須依大會規定服從評審之評定,不得異議。
壹拾壹、 獎勵辦法:
冠軍:獎狀1紙(2名)
亞軍:獎狀1紙(2名)
季軍:獎狀1紙(4名)
入圍:頒發感謝狀
預期效益:為響應政府推行全民體育及培養社區運動風氣,並將排舞活動推廣到各個社區暨國際性民間交流,特舉辦本活動
排舞是個團體活動,你不須舞伴.也可一人學習. 這種運動.消耗極大的體力.不僅能使身體更健康.更能增進身體的柔軟度.也因排舞簡單易學所以更能發展成為普遍的(全民)運動。以完成「處處皆可運動」、「人人喜愛運動」的信念,使運動成為市民生活重心
然而排舞也是一種國際性盛行的健康舞蹈,新舞不斷在國際各排行榜產生,因此,需不時舉辦各種國際性民間排舞交流觀摹會來提升學員的舞技及視野,並敦親睦鄰,使民眾一起舞出身心健康,以達成「運動臺北、健康市民、國際交流」的任務
壹拾貳、注意事項:
1.報名參賽之隊員,應事先確認自身健康狀況許可參與本活動,若因隱瞞致疾病發生之情事,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2.凡報名參加本比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並同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3.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13,300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執行單位代扣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稅金。
4.最新活動消息請隨時注意臺北市國際排舞協會官網之公告,並以官網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5.本次活動的過程本單位將全程錄影,而所有相關彩排及正式比賽的過程在參賽隊伍後,都將有可能被運用在往後本單位製作多媒體相關宣傳文宣的內容,參賽人員不得有議。
6.因受場地限制與比賽團隊安全,比賽期間不提供練習場所,參賽團體請依序就坐。
6.因受場地限制與比賽團隊安全,比賽期間不提供練習場所,參賽團體請依序就坐。
附件:
臺北市國際排舞協會
103年慶祝母親節聯歡舞會暨國際民間交流排舞觀摩賽 參賽報名
團隊名稱
|
區 隊
|
團隊人數
|
區督導:
|
|||||||
隊長姓名
|
隊長電話
|
(市話)
(手機)
|
||||||||
聯絡人信箱
|
隊長:
|
|||||||||
參賽舞曲
|
||||||||||
團隊簡介
|
||||||||||
參賽成員名單
|
||||||||||
編號
|
團員姓名
|
編號
|
團員姓名
|
編號
|
團員姓名
|
|||||
01
|
21
|
41
|
||||||||
02
|
22
|
42
|
||||||||
03
|
23
|
43
|
||||||||
04
|
24
|
44
|
||||||||
05
|
25
|
45
|
||||||||
06
|
26
|
46
|
||||||||
07
|
27
|
47
|
||||||||
08
|
28
|
48
|
||||||||
09
|
29
|
49
|
||||||||
10
|
30
|
50
|
||||||||
11
|
31
|
以下空白
|
||||||||
12
|
32
|
|||||||||
13
|
33
|
|||||||||
14
|
34
|
|||||||||
15
|
35
|
|||||||||
16
|
36
|
|||||||||
17
|
37
|
|||||||||
18
|
38
|
|||||||||
19
|
39
|
|||||||||
20
|
40
|
|||||||||
隊伍人員總人數:
|
||||||||||
注意事項
●請於報名後主動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以免喪失資格,以執行單位徵收之報名表件為準。
●參賽隊伍須自行準備舞蹈曲目CD,經過測試確認無誤後於活動當日交由主辦單位播放。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聯繫內容為準,主辦單位保留釋義變更權利。
|
※ 報名表格若不足可自行複印或來電索取,或至臺北市台北市國際排舞協會官網下載(限使用執行單位提供之報名表)。